(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將於16日繼續審查行政院及朝野立委提出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目前朝野對於是否將代理孕母制度納入修法尚無共識,婦女團體14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主張修法應與代理孕母脫鉤處理。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表示,人工生殖法規範的是人工生殖技術的使用,與代理孕母包含複雜、綿密的倫理關係不同,若單純用人工生殖法承載代理孕母如此高度爭議的議題,過於便宜行事。她指出,許多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已籌劃生育下一代,希望較無爭議的部分能先三讀通過。
婦女新知基金會倡議部主任陳政隆指出,過去審查草案時,有政治人物想用代孕與其他政黨交換政治利益,憂心類似狀況再次出現。他強調,女性生育自主權不應受到父權婚育邏輯綁架,現行人工生殖法只適用於異性戀婚姻家庭,造成許多凍卵女性因無婚姻關係而無法使用自己的冷凍卵子。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社會允許未婚懷孕,卻不允許單身女性或同志伴侶生育自己的小孩,相當奇怪。她認為代孕制度恐造成對弱勢女性的剝削,生產風險由代理孕母承擔,涉及人權、健康、法律等複雜問題,不該綁在人工生殖法中。
婦團指出,近年各地方政府積極補助女性凍卵,但依現行法律,即使完成凍卵,單身女性及女同志伴侶仍無法接受人工生殖治療,形成「制度性不孕」。35歲的Sharlene分享自身經驗,她今年初完成凍卵療程,卻發現「必須有異性配偶」才能使用,感到相當擔憂[1]。
婦團呼籲,立法院應優先完成人工生殖法修法,將單身女性及女性同志配偶納入適用對象,至於代理孕母制度,則應另行展開完整的法制評估,不應再成為修法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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