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DAW第5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出爐
- 20個民團要求政府正視國際建議,加速改革
- 多項關鍵修法停滯,包括贍養費、離婚年金、配偶同意權
- 民團呼籲取消性侵案追訴期限制
- 要求建立數位性別暴力治理政策
- 產科暴力應納入立法規範[1]
- 跨性別、同志、性工作者權益受關注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今(17日)舉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5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國際委員發布80多條結論性意見。20個民間團體於場外召開聯合記者會,要求政府正視國際審查建議,加速推動法制改革。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王筱涵指出,CEDAW的落實是整個政府體系共同承擔的義務,結論性意見特別提及地方政府執行落差,應建立跨院、跨層級協作機制。她也批評多項關鍵修法多年停滯,包括贍養費制度、離婚後職業年金分配、終止懷孕配偶同意權等,要求提出明確改革時程。
勵馨基金會研發處長曹宜蓁呼籲取消性侵案追訴期限制,並加強司法人員性別敏感度訓練。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要求將慰安婦軍事性奴隸歷史納入課綱,並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權。
現代婦女基金會資深研究員王秋嵐主張,政府應建立完整數位性別暴力治理政策,加重場所管理人在偷拍案中的責任,並修法因應數位跟蹤騷擾。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理事長徐書慧說,CEDAW結論意見明確指出台灣法律尚未承認產科暴力屬於性別暴力,建議納入立法規範[1]。
民團也關注多元性別權益。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批評官員心態未跟上同婚通過後的性平意識,包含稱同婚關係不是配偶或為「特殊家庭」。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研究員廖偲為認為人工生殖法排除已婚女同志配偶與單身女性已構成歧視。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政策倡議主任蔡瑩芝要求取消強制手術的身分證換證門檻[2]。
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秘書長張峻臺指出,2021至2024年有逾5千名性工作者受罰,超過7成是女性,要求保障性工作者權益[2]。身障團體則呼籲政府正視女性障礙者易陷入暴力與貧窮困境,並將障礙者需求納入性別暴力防治政策。
(新增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聚焦CEDAW國際審查委員對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性、薪資平等及立法院交流等面向的具體建議。
## 人權會存續危機受關注 國際審查委員以韓國為例,建議台灣修法讓國家人權委員會不附屬於任何組織(包括監察院),以符合《巴黎原則》。人權會副主委紀惠容表示,現行法規將監察委員與人權會委員綁定,一旦監察院人事案受阻,人權會運作將連帶停擺,呼籲朝野思考修法脫鉤[4]。
## 薪資透明化與同值同酬 審委指出台灣法制未定義「同值同酬」,建議推動薪資透明化、引入工作評估架構,並針對女性集中職業訂定長期加薪計畫。目前台灣有超過28萬名女性移工支撐照顧經濟,卻被排除在勞基法適用範圍外[3][1]。
## 立法院交流 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17日款宴審查委員。主席埃斯特肯定台灣獨立審查機制已成各國典範,並讚許立法院女性立委比例達42.5%,正朝CEDAW「50/50性別平等」指標邁進。雙方就女性參與祭祀公業、女性運動員權益等議題交換意見[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