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預告將兩款事後避孕藥納入追溯或追蹤藥品,引發社會對藥品分類與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討論。自由時報刊登藥師吳宗修投書,主張推動「藥局給藥、醫療回診」雙軌新制;ETtoday新聞雲則刊登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唐仙美的投書,質疑事後避孕藥與人工生殖科技是否真正代表女性自主。
吳宗修指出,現行事後避孕藥須經醫師處方,民眾在夜間、假日或偏鄉可能錯過最佳用藥時機。他建議採「醫師處方」與「藥師指示」雙軌並行,緊急情況下民眾可至藥局經藥師諮詢後取得藥品,藥師須提供完整衛教。回診設計應以「激勵」代替「義務」,例如持轉診單至合作婦產科回診可減免部分負擔,診所則由健保署給予獎勵點數。政策應由食藥署、健保署、國健署及醫藥公會共同推動,分階段試辦後逐步擴大[2]。
唐仙美則從女性健康角度提出質疑,認為事後避孕藥本質是「瞬間超高劑量荷爾蒙的化學轟炸」,長期或反覆使用會增加血栓、乳腺與子宮內膜病變風險。她批評主流論述將「透過醫療科技掌控生育」直接等同於「女性身體自主權」,實為「假自主」。她主張真正的身體自主權應包含「不被醫療科技過度介入」的權利,社會應改善育兒友善職場與托育支持,而非要求女性用高風險荷爾蒙與人工生殖科技來配合外部體制[1]。
(新增聯合報、自由時報、東森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事後避孕藥轉類議題出現新進展:國發會公共政策平台一項「事後避孕藥改為藥局可購得之非處方藥師指示藥」提案,7月1日提出後四天即突破5,000份成案門檻,截至7月8日已破萬人附議,衛福部食藥署須於9月4日前在平台公布正式回應[2]。食藥署規劃7月18日前與提案人溝通,9月3日前完成可行性評估及意見徵詢[2]。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則在臉書說明,臨床常見民眾將事後避孕藥當成唯一避孕措施,短期多次使用恐致月經紊亂,且已懷孕而不自知,待嚴重異狀就診時懷孕週數已大,胎兒曝露於菸酒藥物風險中[1]。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建霈也提醒,事後避孕藥是高劑量雌激素,屬「高危險性、高副作用」藥品,可能引發亂經性出血[1]。衛福部預計年底前給出轉類與否的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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