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檢警接連2天查獲2起毒駕案
- 黃男毒駕後持開山刀恐嚇、破壞民宅大門
- 陳男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後駕車遭攔查
- 2人均經檢方聲請羈押獲准
(綜合聯合報、三立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苗栗縣檢警近日接連查獲兩起毒駕案件,苗栗地檢署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展現對毒駕「零容忍」立場。
首案發生於6月22日晚間,黃姓男子騎乘機車至頭份市兩名被害人住處,持開山刀恐嚇並破壞大門玻璃。警方到場逮捕後進行毒駕快篩,呈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陽性反應。檢察官徐子元訊後認定黃男涉犯毒駕、毀損及恐嚇等罪,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次案發生於6月23日晚間,陳姓男子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在公館鄉沿山道與館愛路口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攔查。檢察官閻新羽偵訊後認定陳男涉犯毒駕罪,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也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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