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男赴紐西蘭就學工作,屆齡未返國服兵役
- 公所三次催告均未理會,檢方起訴
- 彰化地院判刑5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10萬元
- 胡男審理時認罪,稱已訂機票將返台服役
- 檢方強調兩岸軍事緊張,拒服兵役危害國安[1]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彰化一名28歲胡姓男子於2023年2月出境至紐西蘭就學及工作,同年12月31日已屆出境就學最高年齡,依規定應返國履行兵役義務,但胡男滯留國外未歸。彰化地方法院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5月徒刑,緩刑3年,並需支付公庫10萬元。
檢方指出,胡男自2023年2月底出境後迄今未返國,公所於2024年4月發函催告其須於3個月內返國服兵役,催告期滿後,同年10月再發徵兵檢查通知書,2025年4月第三次發函通知,胡男均未理會。檢方傳喚胡男未到庭,其父到庭證稱胡男在紐西蘭唸書與工作,故未返國。
檢方強調,胡男明知有服兵役義務,經催告仍未返國,不僅妨礙兵役管理,更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損及國防動員能力,並指出在兩岸台海軍事敵對、戰事可能一觸即發之際,若役齡男子均拒服兵役,國家安全將受嚴重危害[1]。
法院審理期間,胡男具狀認罪,表示已訂好返台機票,將回台服兵役。法官考量其無前科且坦承犯行,予以緩刑宣告。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