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中國國務院7月31日公布《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自9月15日起施行。新規首次在行政法規中明確將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規定納入出境禁令體系,只要行為「可能危害」中國產業安全或技術安全,商務部等主管部門即可不准當事人出境。
媒體人吳靜怡在臉書分析,新規釋出三大警訊:第一,技術人才被視為「肉身晶片」,成為出口管制標的;第二,邊檢有權查驗手機、筆電、雲端數據等電子資料;第三,涉及國家安全的出境限制,可不事先書面通知當事人[2]。她指出,過去「只做技術、不談政治」的思維已不足以應對當前法規環境,台灣科技公司須提高風險層級[2]。
中央社報導,外媒先前曾揭露,中國已禁止具中國背景的AI新創公司Manus兩名共同創辦人離境,該公司因Meta擬以20億美元收購而受監管審查,中國官方4月已禁止該收購案[1]。新規也明定,中國公民在境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回國後可能被禁止出境6個月至3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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