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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有忠示警中共4法規如空白授權 將嚴查在地協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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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法規兩岸沈有忠跨境鎮壓陸委會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沈有忠示警中共4部法規如「空白授權支票」,執法標準模糊抽象
  • 法規將技術、產業等經貿議題上升為國家安全問題
  • 相關法規提供跨境執法與跨境鎮壓的法律依據
  • 中共將「一中原則」武器化,恐衝擊兩岸交流
  • 政府堅決反對跨境管轄,中共惡法對台無效
  • 將嚴厲查處配合中共的「在地協力者」
  • 76.4%民眾支持政府修法反制跨境鎮壓[1]
  • 政府啟動跨部會機制保護受威脅國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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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今(25)日出席「中國網路監管再擴張—公安權力進入個人資訊與網路活動」座談會,針對中共近期陸續發布與實施的多項法規提出示警。他指出,中共自7月1日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以來,接連推進《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出入境管理新規》及《公安機關網絡空間安全監督檢查辦法》等4部法規,這些法規具有系統性與脈絡性,都是「在法律上面來進行一個收攏」,並將安全議題往上提升。

沈有忠表示,這些法規的執法標準「相對的模糊,而且抽象」,因此「我們可以把它看成是4張空白授權的支票」,等於讓國安、公安甚至邊境管理的基層人員都擁有相當大的裁量權。他進一步指出,執法權限下放至基層,若基層人員「抓錯人或限制錯人」事後尚可補救,但「該抓的沒抓到、該管的沒管到」反而使執法人員承受責任,容易形成「寧左勿右,寧可嚴格執行」的心態,恐加劇執法標準不一、過度嚴苛甚至濫用法律的情況。

沈有忠分析,這些法規在短時間內共同想塑造的政治目的,是為中共「二十一大」鋪墊相對穩定的社會氛圍。其中,出入境管理相關規定將技術出口、產業安全、商業安全等經貿議題上升為國家安全問題,並以法律限制相關人員出入境。

關於跨境執法,沈有忠指出,相關法規「不約而同的都提供了跨境執法,還有跨境鎮壓的一個法律依據」,例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都涉及對境外團體或個人追究責任,「把跨境鎮壓合法化,也引起了全球高度的關注」。他強調,中共近期特別強化「一中原則」論述,並逐漸落實為具體政策,「這些法律當然要從嚴解讀,就有可能會涉及在兩岸的部分,把一中的概念加以武器化」,並成為操作統戰交流的依據。

對此,沈有忠提出政府四項具體作為。第一、堅決反對跨境管轄,強調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中共單方面立法對我國國民均不具法律拘束力。第二、嚴厲打擊在地協力者,對於配合中共惡法在台實施跨境威脅之在地協力者,政府將依法嚴厲查處,並滾動檢討現有法制工具。他提到,陸委會最新民調顯示,高達76.4%民眾支持政府修法反制跨境鎮壓[1]。第三、啟動跨部會協助機制,對遭受中共跨境威脅與侵害之國人提供防護措施與實質協助[1]。第四、深化民主陣營合作,強化情資交流與反制合作,及時向社會大眾揭露風險資訊[1]。

針對外界質疑政府誇大赴陸風險,沈有忠強調,近年確實出現國人因宗教、政治等因素赴陸後失聯、遭盤查甚至關押的案例,「每一個數字背後都是一個家庭」,政府有義務提出適當風險提示。他重申,推動兩岸健康有序交流,必須建立在「去政治化」與「去風險化」的基礎之上,呼籲國人赴陸前審慎評估風險,並善用「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完成登錄。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國台辦首度回應,反批民進黨造謠抹黑[4]
  • 學者指公安可在事實發生前約談當事人[3]
  • 林子立:新規築技術防禦牆,台商陷兩難處境[1]
  • 林展暉建議政府依赴中目的分級提供資安指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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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國台辦發言人張晗今(26)日首度回應我方質疑,反批民進黨政府造謠抹黑,並反問「有何資格和顏面奢談信息安全」,指稱民進黨要求赴陸公務員提供親友資料才是侵犯隱私[4]。

學者於座談會上進一步分析,中共網路監管新規賦予公安極大行政裁量權,可在「事實」尚未發生前約談當事人,形成「看不見的地雷」[3]。東海大學教授林子立指出,新規也在美中科技競爭下築起技術防禦高牆,防止核心技術與人才外流,台商若配合調取資料可能違反母國規範,拒絕配合又恐遭中國處罰[1]。逢甲大學助理教授林展暉建議政府依赴中目的進行風險分級,建立涵蓋行前準備、在中使用及返台檢測的資訊安全指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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