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7旬夫妻賣掉郊區透天厝,改租車站附近公寓
- 售屋所得2400萬日圓,2年後幾乎未動用
- 夫妻將售屋款作為醫療、長照預備金,不挪用日常開銷
- 每月年金收入27萬日圓,足以支應生活與房租
- 搬家後生活機能提升,反而增加旅行與外出活動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日本一對年逾70歲的夫妻,賣掉住了30多年的郊區透天厝,改租車站附近的公寓。搬家2年後,女兒查看父母帳目時發現,當初賣房留下的2400萬日圓(約新台幣476萬元)竟幾乎沒有減少。
73歲的和夫與71歲妻子洋子過去住在郊區透天住宅,房子是和夫40多歲時購入,兩名女兒在此長大,夫妻在退休前繳清房貸。隨著女兒離家,二樓房間閒置,庭院整理、外牆修補等工作逐漸成為負擔。洋子擔心丈夫爬上爬下整理房屋有安全疑慮,在和夫70歲左右時首次提出賣房想法。和夫起初不贊成,認為沒有自己的房子缺乏安全感,但夫妻估算屋頂與水電設備未來10年修繕費用可能高達數百萬日圓後,改變了想法。
夫妻找來3間房仲估價,約8個月售出房屋,扣除仲介手續費等成本後,手上留下約2400萬日圓。之後搬進距離車站步行約7分鐘的2LDK出租公寓,附近有超市、診所,每月房租加管理費約12萬日圓(約新台幣2.4萬元)。由於生活機能更方便,夫妻處理掉2輛車,改搭計程車或使用共享汽車。和夫每週2次前往市立體育館運動,洋子參加料理教室,兩人每年約安排2次日本國內旅行。
兩人每月年金收入約27萬日圓(約新台幣5.4萬元)。夫妻重新整理過去住透天厝時的支出後發現,固定資產稅、火災保險、庭院修剪及2輛汽車維持費等全部加總,與搬家後的全年支出差距不大。搬家2年後,長女查看父母收支時十分驚訝,原本以為兩人又旅行又外食,賣房資金應已花掉不少,沒想到2400萬日圓幾乎完整保留。原來夫妻並未把售屋所得當成日常生活費,而是另外存放,作為未來醫療、長照或再次搬遷時的預備金,平時生活支出則控制在年金收入範圍內,僅旅遊、汰換家電等較大費用才從年度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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