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貸款利息補貼9月開放受理,估6,000戶受惠
- 各縣市所得及財產門檻調高,台北市年所得上限178萬元
- 申請資格依設籍縣市分10種區域標準
- 民眾可向地方政府書面或線上申請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內政部國土署今日宣布,今年9月將開放受理2026年度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並適用新修正的「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此次調高各縣市所得及財產門檻,預估約有6,000戶可因此受惠。
國土署表示,該標準自2017年施行以來,每年依據最新最低生活費、中低收入戶財產標準及各地房價變化等參數滾動調整,今年同樣依最新數據修正,共分為10種區域標準。
以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為例,台北市家庭年所得上限提高至178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7萬2,604元,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家庭動產限額提高至756萬元,不動產限額提高至992萬元。新北市家庭年所得上限145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6萬2,125元,家庭動產限額471萬元,不動產限額708萬元。
其他六都方面,桃園市家庭年所得上限145萬元、台中市134萬元、高雄市128萬元、台南市114萬元;新竹市、新竹縣及其他縣市則為109萬元。其中,桃園、台中、新竹市及新竹縣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家庭動產限額均為471萬元,高雄、台南及其他縣市則為331萬元。
國土署表示,今年度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預計9月正式受理,有購屋或房屋修繕需求的民眾,可向各地方政府洽詢,並透過書面或線上方式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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