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憲委員會公聽會聚焦考監兩院去留
- 學者普遍主張廢除考試院,職權移撥行政院
- 監察權建議回歸立法院或直接廢除
- 賴士葆主張恢復閣揆同意權以制衡總統[1]
- 國家人權委員會建議轉型為獨立機關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報導)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29日召開公聽會,由民眾黨立委王安祥擔任召集人。與會學者與立委針對考試院、監察院去留提出多項主張,普遍傾向廢除兩院,將職權回歸行政院與立法院。
輔仁大學助理教授姚孟昌贊成廢除監察院與考試院,建議考試權於行政院下成立獨立委員會;監察權則隸屬立法院,或參考美國國會架構轉型為類似參議院的角色。台北大學教授陳志華也贊成廢除,認為考試權可整併至行政院,監察權則歸立法院。
中研院研究員林建志表示,考試業務無須獨立設院,移至行政院即可,公平性可透過國會行使人事同意權把關。監察院部分,他提出兩方案:一是直接廢除彈劾、糾舉等權限;二是縮編移至立法院,無須維持「院」層級。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主張,彈劾與懲戒權應回歸司法權,陽光法案業務由獨立機關承接,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應轉型為獨立機關。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將焦點放在恢復閣揆同意權,認為這是修憲重中之重,現行制度下總統權力過大,行政院長可選擇性執行法律,形同「選一個總統就變成皇帝」,恢復同意權可讓行政院長具民意基礎,並讓立法院制衡總統[1]。文化大學教授楊泰順建議,可仿效美國政府課責處(GAO)架構,將監察院併入立法院,處長人選由立法院提送總統圈選後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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