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麗瑩與李光章均主張監院存廢應修憲解決,不應讓監院空轉
- 林麗瑩認為刪除監院預算將使功能萎縮,是玉石俱焚的做法
- 李光章支持廢院不廢權,但強調修憲前空轉非人民之福
- 林麗瑩表示監委可主動調查中聯毒油事件
- 侯廷昌與李光章就普發現金法源問題各自回應立委詢問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日續審監察委員人事案,監委被提名人林麗瑩、李光章及侯廷昌列席接受朝野立委詢問。針對監察院存廢爭議,林麗瑩與李光章均主張,在完成修憲程序前,不應讓監察院空轉,否則非全民之福。
林麗瑩表示,各界對監察院存廢有不同看法,應透過修憲程序解決;在監察院仍存在且負有憲法賦予的糾舉、彈劾、糾正等重要職權下,監督行政運作不能有空窗期,人事應盡快步上軌道。對於立法院大幅刪除監察院預算,林麗瑩認為,若認為監院職能不彰,應設法改進職權行使模式,刪除預算只會讓功能更加萎縮,是「玉石俱焚」的做法。
李光章則明確表示支持「廢院不廢權」,但強調在修憲前讓監院空轉絕非人民之福。他認為,監察院需要改革,但不應以癱瘓制度作為代價;若外界認為功能不彰,監察院必須虛心檢討,若有誤解則應設立發言人制度及早回應社會關切。
立委詢問中,林麗瑩被問及中聯毒油事件,她表示監察委員可主動調查,調閱相關卷證或請相關人員說明。民眾黨立委蔡春綢追問若廢除監察院後職權如何移轉,林麗瑩指出,彈劾權與糾正權應回歸立法權,國家人權委員會若要獨立於三權之外,仍需透過修憲。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則質疑總統賴清德宣布普發現金1萬元缺乏法源依據。侯廷昌表示,若編在116年度總預算,總預算在大法官眼中屬「措施性法律」,由立委審查,監委無置喙餘地。李光章則回應,只要符合法律且國家財政充裕,他支持普發現金,但會再深入了解適法性。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