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司委會25日討論憲政機關首長代理制度
- 徐錫祥遭否決人事案後仍被指派代理檢察總長
- 鄭銘謙稱現行代理機制無修法急迫性
- 藍白立委質疑無限期代理架空立院職權
- 綠委指問題在藍白「獵殺」人事案
- 鄭銘謙坦言遭否決後找人提名意願很低
- 司法院秘書長籲總統與立法院折衝協力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5日針對憲政機關及獨立機關首長代理制度進行專案報告,檢察總長徐錫祥在人事案遭立法院否決後,仍被總統指派代理,成為朝野攻防焦點。
法務部長鄭銘謙在備詢時強調,不可一日沒有檢察總長,現行代理機制足以保障人民訴訟權益並維持機關正常運作,目前無修法急迫性與必要性。他指出,若無檢察總長或有效代理,將影響非常上訴提起及選舉查察督導,對司法與民主政治造成傷害。
針對立委質疑徐錫祥是首位先遭立院否決後又被指定代理的檢察總長,鄭銘謙坦言「前例是沒有」,但代理總長須篩選品德操守,徐錫祥是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符合眾望,近期也提出非常上訴案件。他並表示,目前找人提名意願很低,因為被提名人須德高望重,且遭否決後「後面沒人有意願」,現在變成很困擾的問題。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翁曉玲、許宇甄及民眾黨立委陳昭姿等人質疑,徐錫祥未通過人事同意權卻無限期代理,形同架空立委職權,要求建立補提名期限、代理時間上限及向立法院報告進度的機制。翁曉玲指出,政務官權力大卻無限期代理,應提升代理制為法律位階。許宇甄則建議仿照美國聯邦法律明訂代理期限與權限。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則認為,獨立機關首長代理制度是假議題,問題在於藍白以政黨競爭「獵殺」人事案,若代理期限也被堵住,將影響人民的司法救濟。莊瑞雄也指出,不只檢察總長,大法官、司法院長、NCC、公平會、中選會、考試院人事都在立法院卡關,導致機關癱瘓空轉。
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表示,僵局化解需要總統與立法院折衝協力,機關只能等待。
法務部在專案報告中指出,檢察總長屬特任官,不適用一般職務代理規範,但實務上已建立由法務部報請行政院呈請總統指派代理的運作機制,包括陳聰明、黃世銘、邢泰釗等案均循此例,已有長期運作慣例,暫無修法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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