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內鄉普發3600元生活慰助金,為雲林首例
- 約1.62萬人符合資格,總預算5800多萬元
- 7月27日起分三階段發放,含現金、匯款及支票
- 委託領取限配偶及二等親內家屬
(綜合聯合報、三立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今(25)日公告普發生活慰助金3600元發放時程與資格,為雲林縣首個普發現金的鄉鎮。凡2026年3月31日前設籍林內鄉,且於5月27日前未遷出或除戶者均可領取,約1萬6200人受惠,總預算5800多萬元。
鄉長劉姿言評估鄉庫財政狀況後提出自治條例,經代表會通過每人3600元。據了解,鄉庫現有約4.1億元,代表會審議時曾有人提案加碼至6000或1萬元,最終決議每人3600元[3]。
發放分三階段:第一階段7月27日至8月9日在各村指定時間及地點發放現金;第二階段8月10日至9月9日上班時間至林內公所領取現金;第三階段9月14日至12月31日受理紙本申請匯款或領取支票。委託領取限配偶及二等親內家屬,民眾須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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