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內鄉普發每人3600元生活慰助金
- 發放對象為今年3月31日前設籍居民
- 預估逾1.6萬人受惠,總經費約5800萬元
- 最快年底前完成發放
- 原規劃3000元,經代表建議後調至3600元[1]
(綜合TVBS新聞、三立新聞報導)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因應物價上漲帶來的民生壓力,提出發放生活慰助金自治條例,經鄉民代表會三讀通過,將普發每位鄉民現金3600元。
發放對象為今年3月31日前設籍林內鄉的居民,包含符合條件的新生兒(於期限內完成戶籍登記即可),預估超過1.6萬人受惠,總經費約5800萬元。鄉公所強調,此項補貼在兼顧地方建設與財政穩定下進行,最快將於今年底前完成發放。
鄉長劉姿言表示,經財政評估後確信能兼顧民生照顧與財政穩健,因此擬訂自治條例送審。鄉代會主席許林玉琴指出,鄉長原規劃每人3000元,審查過程中有代表建議發放6000元甚至1萬元,經多次討論後決議定案每人3600元[1]。鄉公所將提出墊付案,待鄉代會6月中旬臨時會通過後,即展開發放作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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