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穗鄉每人3000元振興禮金,今(26日)下午5時截止
- 因8/24放假,截止日順延一天
- 領取資格:3/31前設籍且發放當日仍設籍者
- 本人領取須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 逾期不補發
(綜合中時電子報、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明年將普發現金1萬元,不過花蓮縣瑞穗鄉今年已率先加碼發放「振興經濟暨關懷鄉民禮金」,每位設籍鄉民可領取3000元現金。原訂8月25日截止,因8月24日停止上班,順延至8月26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逾期不補發。
領取資格為今年3月31日(含)以前設籍瑞穗鄉、且發放當日仍設籍者;4月30日以前新生兒於領取期限前完成出生登記亦符合資格。設籍者於公告發放日前死亡者不予發放。
領取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地點在瑞穗鄉公所。本人領取需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委託代領須備妥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未成年或受監護宣告者由法定代理人代領,並攜帶相關身分證明及戶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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