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復鄉災後振興禮金每人1萬元,8/10截止
- 須2025年9月23日前設籍且6月8日仍在籍
- 逾期未領款項歸庫充公,無法補領
- 公所建議由戶長統一代領全戶
(綜合壹蘋新聞網、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花蓮縣光復鄉因應2025年9月23日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衝擊,推出「災後振興經濟禮金」,符合資格鄉民每人可領新台幣1萬元,臨櫃申辦期限順延至8月10日截止,逾期未辦款項將歸庫充公,無法補領。
領取資格採嚴格設籍條件:須在2025年9月23日(含)前已設籍光復鄉,且截至2026年6月8日發放起始日當天戶籍仍須在光復鄉。戶籍逕遷戶政事務所、因執行徒刑收容於矯正機關、發放起始日後死亡或遷出光復鄉者,均不列入發放對象。
發放方式以匯款為原則,特殊情況可改以現金發放。公所建議由戶長統一代領全戶,以減少申請件數及等候時間。成年人須備身分證影本,未成年人須備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若同一人重複申請,以最先完成合法申請者為優先;不符資格已領取者,公所將通知限期繳回。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