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河鄉每人可領3000元振興經濟金
- 6月10日至7月31日發放,預估7710人受惠[1]
- 須連續設籍滿6個月且發放日在籍
- 可選現金或匯款,依戶籍地至指定地點領取
(綜合TVBS新聞、三立新聞、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東縣東河鄉公所今(20日)宣布,今年3月提案的「115年度振興經濟金」已獲鄉民代表會全數通過,將於6月10日至7月31日發放,每人可領新臺幣3,000元,預估約7,710位鄉民受惠[1]。
領取對象為115年3月20日前已連續設籍於東河鄉滿6個月,且發放日仍在籍的居民,名單以戶政機關提供資料為準。發放方式可選擇現金或匯款,若選擇匯款需提供帳號。
鄉親須依戶籍地前往指定地點領取:興昌村、隆昌村、泰源村、北源村、尚德村至各村辦公處;都蘭村至老人會館(都蘭村363之1號);東河村則至鄉公所民政課。領取時需攜帶戶口名簿或最新戶籍謄本、印章及國民身分證正本。如需同戶代領,直系親屬免附委託書,非直系親屬則需出具委託書;委託領取須準備委託書、戶口名簿、委託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受託人印章[3]。
民眾若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民政課電話:089-896200 分機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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