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今日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檢警聯手打擊毒駕,首件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例於5月26日獲法院裁准。清水分局大楊派出所所長林士欽及警員張淯翔當日凌晨巡邏行經清水區和睦路二段時,發現一輛機車逆向行駛,駕駛拒絕停車受檢並加速逃逸,最終在楊厝二街遭攔停。
經查,該機車為遭通報侵占車輛,駕駛為印尼籍失聯移工。員警附帶搜索查獲一包安非他命粉末,後續唾液篩檢亦呈陽性,確認施用毒品後駕車。全案依侵占、公共危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考量其再犯風險及對公共安全的高度危險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於5月27日召開「妥適運用預防性羈押以打擊毒駕研商會議」,邀集市警局副局長沈炳信、刑警大隊大隊長紀延熹及各分局偵查隊隊長與會,歸納出八大預防性羈押樣態,包括毒駕同時持有毒品、酒駕與毒駕併存、重大違規肇事、發生於校園周邊或公共場所、有多次毒駕或酒駕前科等情形[2],協助第一線員警掌握蒐證重點及聲押方向。
市刑大統計,全國同步查緝毒駕專案啟動後120小時內,台中警方已查獲毒駕案件36件36人,另向上溯源查獲毒品案件86件86人[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