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三讀通過兒家署組織法,衛福部將成立第六個署
- 兒推盟提出預算人力從寬、社衛政整合、兒少權法修法、升級表意參與4呼籲
- 兒推盟建議兒家署轄下至少設6個業務組
- 兒推盟籲增訂兒少傳播權益與個資隱私專章
- 兒推盟期待行政院增設兒少事務二級機關,參酌日本兒童家庭廳經驗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衛福部將成立第六個署——兒少及家庭支持署(兒家署),專責兒童照護與家庭支持業務。民進黨立委王正旭表示,此修法呼應賴總統照顧兒童醫療與解決少子化困境的政策方向;立委林月琴則指出,中央兒少專責單位的成立是民間團體長期倡議的重要改革[2]。
由數個兒少團體組成的「中央兒少專責單位推動聯盟」(兒推盟)肯定政府邁出第一步,同時提出四項呼籲與一項期待。首先,籲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及衛福部從寬編列人力與經費,確保兒家署業務順利運作。其次,建議兒家署轄下至少設置兒少健康組、兒少保護安置組、育兒支援組、家庭支持組、兒童及少年權利組、綜合企劃組等6個業務組,強化社政與衛政橫向整合,落實兒少福祉三級預防功能。
第三,針對兒家署新增的「兒少網路安全與個資權益維護」職掌,兒推盟建議同步在《兒少權法》增訂「兒少傳播權益與個資隱私維護」專章,並指出數位安全涉及個資、平台治理、教育、司法、警政等多領域,應由行政院建立跨部會治理機制,避免權責不清。第四,2027年將進行第三次兒權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兒推盟呼籲兒家署擴大兒少政策表意及公民參與管道,讓公部門即時、友善地回應兒少意見。
兒推盟強調,兒家署只是台灣兒少專責機關的「第一哩路」,未來仍期待政府參酌日本設立「兒童家庭廳」的經驗,在行政院下增設兒童及少年事務的二級機關,與衛福部轄下的兒家署相輔相成,並建立定期徵詢民間團體意見的常態機制。
(新增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6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聚焦衛福部組織改造的整體架構與施政細節。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說明,兒家署未來施政重點包括解決2至3歲托育空窗、提高2歲以下家外送托比率,並整合兒少保護與健康面向建構兒虐安全網;長發署則將著重預防失能與獨老關懷,與內政部合作推動高齡住宅[5]。婦女業務在附帶決議中升格為「司」,預計與保護服務合併為婦女與保護司,但台灣婦女團體全聯會理事長王玥好提醒,若缺乏預算與跨部會權限,恐淪為協調窗口[5]。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則指出,兒家署為三級機關,難以協調教育部、司法院,建議在行政院設置院層級協作機制[5]。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強調,此次修法保障約聘僱與行政助理權益,隨業務撥移人員須依原法令標準保障至離職退休;機關首長任用也以常任文官為原則[2]。衛福部組改後調整為8司、7處、3常設型任務編組、6機關(署)、39機構、2行政法人[2]。此外,立法院同步三讀修正醫療法,偏遠地區醫事人員因政府推動醫療所獲補貼、津貼及獎勵金免納所得稅,租稅優惠實施10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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