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福部規劃3階段導入外籍勞動力填補長照人力缺口
- 照服員將區分核心與非核心工作,給予不同薪資
- 照服員分級制度因無共識已暫緩推動
- 長照支付標準近10年未調整,衛福部將參考健保建立3級審議機制[3]
- 業界呼籲修正《長照服務法》居家服務項目,讓經費專注於身體照顧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日召開長照服務法修法公聽會,聚焦長照人力不足問題。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將規劃3階段導入外籍勞動力,並將照服員區分為核心與非核心工作,給予不同薪資,盼導入中高齡二度就業人力。
呂建德說明,外籍勞動力導入分3階段:首先讓機構、團體家屋引進中階人力,填補夜間人力缺口;其次由機構或仲介公司聘用中階技術人力,以派遣方式進入家戶,作為聘有外籍看護、需要喘息的重症家庭替代人力;最後研議將23萬名居家外籍看護工正式納入長照體系。相關規劃將與勞動部討論。
照服員分級部分,衛福部長照司長祝健芳說,原規劃「向下分級」先行,降低非核心工作支付點數或改納福利制度,以保留財源供未來向上分級。但因各界擔心服務零碎化、民眾適應問題,加上向上分級可能涉及抽痰等醫護執業範圍,目前仍無共識,已暫緩。
台灣社區式長期照顧策略聯盟理事長黎世宏指出,居家服務內容自長照1.0起即明訂為身體照顧與家事服務,但部分縣市曾拒絕將家事服務納入長照項目。他認為單純化對照服人力專業是好事,近期政府推出核心與非核心項目示範計畫,但具體落實與評鑑方式仍待解,有必要修正《長照服務法》中居家服務項目,讓經費確實用在身體照顧上。
台北市私立力麗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護理師李良玉指出,目前照服員僅有丙級技術士證照,應按專業區分推出乙級證照,透過進階訓練讓照服員可進行胰島素施打、傷口換藥等服務。
衛福部長照司長祝健芳說,原規劃「向下分級」先行,降低非核心工作支付點數或改納福利制度,以保留財源供未來向上分級。但因各界擔心服務零碎化、民眾適應問題,加上向上分級可能涉及抽痰等醫護執業範圍,目前仍無共識,已暫緩。
(新增中時電子報、聯合報、中央社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公聽會焦點從外籍人力導入,轉向長照給付價格調整機制與照服員專業定位。
## 給付價格調整機制 衛福部長照司長祝健芳說明,預計最快今年9月起,長照給支付調整將比照健保建立3級審議架構:業者須主動提出成本結構分析,提交專家小組審議;通過後提報每半年一次的長照諮詢會;涉及大規模資金動用則由基金管理會決策[1]。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涂心寧主張,給支付標準應比照基本工資在母法中定期檢討,甚至每2年調整一次,並呼籲將證交稅納入長照財源[1]。政大教授王增勇則建議參考健保IDS計畫推動論人計酬,以解決偏鄉服務不足問題[1]。
## 照服員正名與專業定位 台北護理健康大學教授陳正芬指出,現行「照顧服務員」名稱帶有幫傭色彩,建議透過民間投票重新命名,讓照服員從「照顧者」成為「守護者」,搭配智慧科技與零抬舉政策提升專業形象[2]。老盟秘書長張淑卿則指出,A個管師自長照2.0以來完全無法定地位,僅為特約人員,無法公平公正進行個案評估,建議修法明定其定位為長照管理守門人[2]。
## 弱勢個案照顧困境 跑居居家長照機構督導張雯娟分享,一名78歲失智獨居長者被鎖在頂樓套房,照服員不願照顧,需以「做功德」心態拜託人力;她建議長照機構應保留部分床位供弱勢緊急安置,並開放外籍看護休假時由派遣人力接續照顧[2]。
## 長照給付定期調整機制 台中市長照友善協會常務理事廖健凱建議,主管機關應每五年檢討一次長照給付及支付計價價格,並督導地方政府依《長服法》第35條訂定全自費個案收費標準[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