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國際家務工日(6月16日)前夕,台灣移工聯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及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等團體,今(14)日冒雨赴衛福部前陳情,演出行動劇,呼籲政府將全台約23萬名家庭看護移工正式納入長照人力體系,由長照機構統一聘僱與管理,以兼顧照顧品質與移工勞動權益。
民團指出,現行家庭看護工採個人聘僱制,聘有移工的家庭在長照服務使用上受到諸多限制,如居家服務無法併用、部分專業服務給付遭縮減,導致家庭仍須自行負擔大量照顧責任。一旦移工返鄉、請假,家庭照顧量能便可能瞬間崩潰。根據監察院2024年調查,長照約七成經費集中於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使用給付服務比例反而逐年下降,形成「重輕失衡」。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表示,社會出現將照顧困境歸咎於移工休假的聲音,忽略了制度根源;勞動部調查顯示,家事移工近四成沒有固定休假,即使有休假也多僅數小時,且移工至今未全面納入《勞基法》保障。民團強調,移工已成為長照重要支柱,卻在缺乏保障下承擔全天候照顧工作,成為「制度失能下的代罪羔羊」。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回應,家庭看護工提供一對一全天候照顧,若改由長照機構聘僱並適用《勞基法》,勢必改採輪班到宅服務,服務模式將出現重大改變,未必能維持相同照顧密度與即時性。若民眾仍有全天候需求,需透過多人輪班達成,相關人力、財務及服務品質問題須納入評估。針對移工休假缺乏替代照顧資源的惡性循環,吳希文指出,現行制度下,移工若返國探親,家庭可視同未聘僱外籍看護,使用完整長照給付服務;短期請假則可申請喘息服務或短期替代照顧,每年最高52天額度。他建議民眾提早與個案管理員討論預約。吳希文強調,制度改革影響層面廣泛,長照司持續收集各界意見,並與勞動部共同評估。
雇主團體則表達不同立場。台灣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表示,不反對將家庭看護工納入長照體系,但前提是應建立完整訓練制度與專業認證機制,提升照護品質,而非全面調漲移工薪資,否則將讓已背負沉重照顧支出的家庭雪上加霜[4]。她認為政府應將長照資源優先投入重度失能個案,透過經費補助願意照顧重症患者的看護工,而非由所有家庭共同承擔增加的人事成本[4]。張姮燕也指出,開放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政策實施一年多來,並未出現預期的大量需求暴增,高齡家庭仍會依實際需求與經濟能力評估是否聘僱[4]。她建議循序漸進推動改革,包括建立專業訓練制度、強化工作契約管理、提升重症照顧誘因等[4]。
(新增中央社、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等5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中,雇主協會立場更趨明確,反對廢除現行家庭聘僱制度,並提出具體前提條件。
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雇主協會)強調,若無具體承接方案,不應貿然廢除現行22萬個聘僱家庭的制度,並要求先建立「專業資格」與「履約責任」制度,再談納入長照體系[3]。雇主協會指出,許多家庭因長照體系無法滿足需求,才自行聘僱看護工,現行制度實為國家照顧體系的重要補充,替政府分攤大量照顧責任與財政支出[3]。協會也反映,不少家庭投入大量時間訓練看護工,卻因制度漏洞導致看護工流向其他市場,每次更換都讓重症家庭重新承擔風險[3]。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代表Napia以印尼語發言,指出家事移工每天24小時服務,工時不明確、休假困難、健康權受損,甚至有移工因無人替代照顧而延誤就醫[1]。她強調照顧工作是專業,應獲專業保障。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重申,若改由機構聘僱並適用《勞基法》,24小時照顧需求須改採輪班到宅服務,服務模式將明顯不同,且涉及《就服法》中外籍勞工不得妨礙本國勞工就業權利的規定,須整體評估後審慎辦理[5][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