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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要求保險業強化醫療必要性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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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醫療理賠爭議醫療險金管會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金管會要求保險業強化「醫療必要性」資訊揭露
  • 必要性醫療爭議已成壽險理賠申訴類型首位,占21%
  • 業者須在招攬、官網及續保文件等處加註警語
  • 壽險業者坦言必要性醫療難以定義,理賠有被濫用情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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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金管會為減少醫療險理賠爭議,已於8月底函請保險公司落實兩項措施,要求業者在招攬、官網及續保通知等文件中,加強揭露「醫療必要性」的理賠認定原則,提醒保戶若接受非必要性醫療可能遭拒賠。

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壽險業2025年理賠類型申訴共5269件,其中「必要性醫療」爭議占約21%,已成為理賠申訴類型首位,部分案例甚至走上法院。評議中心指出,隨著醫療技術進步,許多新興療法在舊保單中未明確規範是否理賠,導致雙方對醫療必要性的認定常有歧見。

金管會要求保險公司,在招攬醫療險商品時,須透過商品簡介等資料提醒保戶,理賠將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一般醫療常規審核醫療必要性;同時,業者應加強內部教育訓練,要求銷售人員主動告知保戶非必要性醫療可能遭拒賠。在資訊揭露方面,保險公司須在官網首頁、商品頁面、理賠申請頁面及Q&A等處以文字提醒,並在定期寄發的續保通知等文件醒目處,以粗體或放大字體加註警語。

壽險業者坦言,必要性醫療難以定義,同樣的手術或醫療服務可能因個人狀況而有不同判斷。除了PRP(高濃度血小板血漿)療法爭議外,也常見醫美手術卻主張因疾病必須施行,或醫生推薦高額自費項目,理賠確有被濫用情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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