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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安農安貸款違規逾萬件 監院促檢討

已沉寂
2報告8篇5家追蹤自
人頭戶居住正義新青安貸款監察院農安貸款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新青安及農安貸款違規案件達1萬499件與299件
  • 金管會檢查發現人頭戶、還款來源評估缺失
  • 已收回青安貸款利息補貼2.1億餘元、農安399萬餘元
  • 調查發現有高所得者及無收入學生申貸不合理情事[1]
  • 自購住宅貸款原無自住限制,查獲740件轉租違規
  • 兩項補貼政策將於7月、9月到期
  • 監院促主管機關完備制度配套,避免助長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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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葉大華調查「新青安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監管機制」,調查報告經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6月16日審議通過,2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兩項貸款政策因貸前審核與貸後稽核配套不足,衍生人頭戶、貸後轉租及營業行為等違規,截至115年初,青安貸款(含舊青安)違規案件達1萬499件,農安貸款則有299件。

金管會針對第一線承貸金融機構進行金融檢查,發現包括人頭戶、還款來源證明缺乏合理性評估、未評估核貸戶是否為投資型借款人等缺失。監委也指出,內政部作為住宅基金管理機關,未能掌握利息補貼實際核撥情形及溢發案件的應收未收資訊。

經跨部會檢討導正後,財政部及農業部已強化貸前審核與貸後管理,分別收回青安貸款利息補貼2億1000萬餘元、農安貸款399萬餘元;金管會督導銀行公會建立機制;內政部亦已建立相關管控措施。

調查發現,政策推行期間,因缺乏限貸一次規定及排富條款,出現出售不動產後再次申貸、借款人短期持有房屋後轉售利得逾500萬元、貸款標的為高價住宅、借款人年所得超過400萬元等不合理情事。甚至有貸後轉租違規案件的借款人為無年收入的學生,欠缺實質還款能力[1]。財政部已將高所得者及無財力學生申貸合理性納入研議範疇[1]。

此外,內政部住宅基金補貼的自購住宅貸款,原不受自住使用限制,經審計部查核發現740件轉租違規。內政部已於114年修正辦法,明定房屋應全部作自住使用,並建立稽查機制。

新青安貸款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政策將分別於7月、9月到期。監委要求,若欲續行推動,各權責機關應通盤考量國內房地產市場供需趨勢,完備制度配套,避免政策美意遭扭曲為投機者套利與推升房價的助燃器。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財政部證實新青安後續方案仍在研議,尚未定案
  • 利率補貼退場、貸款年限限制等方向曾討論但未定案[1]
  • 提高婚育家庭貸款額度納入參考方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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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中時電子報、TVBS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更新主要為財政部對監察院調查報告的後續回應,以及政策到期前的規劃方向。

財政部官員表示,新青安後續方案仍在研議中,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在滿足年輕人購屋需求的同時,兼顧居住正義[1]。針對外界關注的利率補貼逐年退場、借款人年齡與貸款年限加總不超過80年等方向,官員證實「都有討論過但還未定案」,將持續與行政院溝通,待方案確定後送行政院核定再對外公告[1]。至於立委建議提高婚育家庭貸款額度,財政部長莊翠雲日前表示「是可以考慮的方向」,會納入參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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