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務部預告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
- 同步增訂貢獻分制度,促進繼承人間公平
- 修正遺產酌給規定,保障弱勢手足
- 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延長為五年
- 朝野對刪除方向有共識,但「先修法」或「等配套」無共識[1]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法務部2日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並增訂貢獻分制度,以促進繼承人間實質公平。草案共計五條,修正重點包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正遺產酌給規定以保障生活陷於困難的弱勢手足、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規定(如對被繼承人事業提供勞務、療養看護等),以及增訂歸扣及特別貢獻規定的適用期限,並將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延長為五年。
法務部表示,此舉旨在達成「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及「保障弱勢手足」三大目標。
同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特留分相關草案進行黨團協商。朝野對於「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方向大致已有共識,但對於「先修法」或「等配套」仍無共識[1]。
(新增東森新聞、TVBS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7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主要為律師及專家針對法務部草案的實務解析,無官方新進度。
多家媒體引述律師蘇家宏、包盛顥、李永然及黃秀惠等人觀點,一致強調草案刪除的是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保障,並非剝奪其「繼承權」。若被繼承人未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為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依法可繼承全部遺產,修法效果完全無法體現。蘇家宏直言:「沒有寫遺囑,兄弟姊妹照樣拿。」[10][9]
草案新增的「特別貢獻」制度,讓長期照顧父母、協助家業或出資維持財產的繼承人,可在遺產分割時獲得額外評價。蘇家宏提醒,醫療紀錄、匯款憑證、LINE對話等證據須妥善保存,否則空口無憑[10][8]。包盛顥律師則指出,此制度不限於子女,兄弟姊妹若身為繼承人且有貢獻,同樣適用[7]。
若兄弟姊妹生前長期受被繼承人扶養,因死亡致生活陷困,即使特留分遭刪除,仍可依修正後的遺產酌給制度請求法院酌給遺產。包盛顥舉例,若A長期扶養年幼弟弟B,A過世後B生活困難,即可向法院聲請酌給[7]。請求權時效為自知繼承開始起2年,最長5年消滅[10]。
草案將遺囑禁止遺產分割的最長期限由10年縮短為5年。蘇家宏指出,未來單靠遺囑守住祖產的力量變弱,應善用信託制度進行長期規劃[10][8]。
多家媒體提及已故藝人曹西平遺產風波,其生前曾表示要將財產留給長期照顧自己的乾兒子,但受特留分限制無法如願。未來若修法通過,乾兒子可依新增的特別貢獻制度合法獲取遺產[9][3]。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