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春高中高三生因不滿校方行政怠惰,蛋洗學務處
- 校方提告恐嚇、毀損等5項罪名
- 學生寄公開信坦承犯行,批校方司法報復
- 學生計畫反告校長等人妨害名譽、強制等罪
- 校方強調已啟動校安機制,保留法律追訴權
(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立永春高中一名高三男學生因不滿校方長期行政怠惰與雙重標準,日前以雞蛋砸向學務處,引發校園衝突。校方隨即啟動校安機制並報警,對該生提告恐嚇、毀損等5項罪名。
該生事後利用校內電子郵件系統寄送全校公開信,坦承犯行並致歉,但強調「問心無愧」。他指控校方在學生打架、攜帶刀械等重大校安事件時消極處理,卻對手機、外食、服儀等生活細節嚴厲管教;此外,性平案件處理、衛生檢查過於苛刻、形式化集會及獎金發放延宕等問題,也讓他長期積怨。他表示自高一起便持續透過市長信箱反映,始終未見改善,最終被迫以體制外方式抗爭。
該生強調丟擲時刻意避開人員與文件,無毀損意圖。針對校方提告,他痛批是「司法報復」,並計畫在完成筆錄後,對校長、學務主任等人提出妨害名譽、強制、恐嚇等告訴。
校方發布正式聲明駁斥,強調第一時間即啟動校安機制並請警方到場協助。針對性平事件,校方澄清一向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辦理,因負有保密義務無法對外揭露個案細節。校方重申尊重學生表達意見的權利,但不容許以丟擲物品、滋擾行政空間或散布未經查證訊息的方式表達,將視具體事證保留法律追訴權,並通知家長啟動輔導措施。
(新增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校方態度出現轉折,今表示告訴乃論部分將撤回,強調無意提告,但希望學生為個人行為負法律責任。律師何蔚慈分析,學生可能認為制度內管道已用盡,才以丟雞蛋表達公民不服從,但須承擔相應法律風險;檢察官是否認同公民不服從作為阻卻違法事由,將影響罪名能否成立。他校資深教師則指出,學校非喜歡興訟,當走到司法這一步,反映教育現場管教權限縮的困境,學校僅剩「輔導管教」作為工具,允許學生犯錯但希望其離開學校後不再犯。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