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歲林男假冒法律顧問,專挑車禍被害人包攬訴訟
- 向13人詐取255萬餘元,抽取判決金額三成
- 鴻達事務所主持律師洪維廷配合審核書狀淪共犯
- 檢方追加起訴洪維廷、詹姓法務及陳姓助理共3人
- 檢方建請法院對洪維廷、陳男各量處1年,詹男7月
(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破一起司法黃牛案,67歲林姓男子自2015年起假冒「法律事務所顧問」,鎖定車禍事故被害人,以免預付律師費、勝訴後抽取判決金額30%為號召,承攬至少18件訴訟案件,向13名委託人收取3600元至80萬元不等費用,不法所得約255萬8995元。檢方今年2月依詐欺取財、挑唆包攬訴訟及違反律師法等罪嫌將林男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4年。
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鴻達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洪維廷明知林男無律師資格,仍為取得案源,配合審核林男或助理撰寫的書狀;事務所詹姓法務及林男的陳姓助理也明知林男無照,仍協助撰寫訴狀。檢方認定3人與林男為共同正犯,今年4月追加起訴,並建請法院對洪維廷、陳男各量處有期徒刑1年,詹男量處7月。
檢方痛批,洪維廷身為執業律師,本應維護司法公義,卻任由林男以不實手段招攬訴訟,影響委託人權益,也破壞律師證照制度與司法秩序;3人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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