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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副主委被提名人憂鞭刑公投人道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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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沈淑妃洪孟楷鞭刑公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沈淑妃憂鞭刑執行後治療費恐由國家健保負擔
  • 她對鞭刑在《刑法》定位及適用罪名提出疑問
  • 外界質疑鞭刑入法可能違反《憲法》及兩公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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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0)日審查中選會委員提名名單,針對國民黨立委洪孟楷領銜提出的「鞭刑公投」案,中選會副主委被提名人沈淑妃在答詢時表達人道疑慮。

沈淑妃指出,外界認為鞭刑有違人道,且執行鞭刑後還需送醫治療,國家可能因此須負擔健保經費。她同時對鞭刑在《刑法》中屬主刑或附加刑、適用罪名範圍,以及是否符合罪行相當與平等原則等細節提出疑問。

中時電子報報導則提及,藍白擬各推一項公投綁今年底九合一選舉,但外界質疑鞭刑入法可能違反《憲法》及《兩公約施行法》,即使公投在立院通過,也可能被中選會否決[1]。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沈淑妃:立院公投案中選會依法仍有審查權責
  • 審查原則:明顯違憲者可能不予同意,非明顯違憲則尊重立院
  • 沈淑妃認定鞭刑公投屬重大政策方向
  • 台灣選票按選舉權人數100%印製,不會發生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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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聯合報、中央社、三立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沈淑妃今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中選會委員提名名單時,進一步闡明對鞭刑公投的審查立場。她表示與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原則同意」態度相同,但強調基於公投法與中選會委員會組織法,縱使是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中選會依法仍有審查權責。審查原則上,公投效力屬法律位階,不能牴觸憲法、司法院解釋與憲法法庭裁判;若明顯違反三者,中選會本於依法行政與獨立職權,可能不應同意;若非明顯違憲,則應尊重立法院決定。

面對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疑違憲與否由誰認定,沈淑妃回應,最終由憲法法庭認定,但所有行政機關審查案件時仍須先依法行政做出判斷。洪孟楷追問鞭刑公投屬法律條文修改或重大政策方向,沈淑妃認為是重大政策方向,能否實行公投須視內容而定。

此外,多名朝野立委關切韓國選票不足事件,沈淑妃表示台灣依法按選舉權人數100%印製選票,不會發生此問題,也「絕對不能有這種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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