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補提名法務部政次黃謀信為中選會委員
- 學者仉桂美認為政治任命檢察首長兼任獨立機關委員「絕對不適合」
- 學者吳景欽直言「是不是提名錯了,他應該提名為檢察總長」
- 前委員陳恩民認為此提名是功能性考量,建議修法改為「列席」
- 學者姚孟昌呼籲立法院儘速行使同意權,確保中選會合議精神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日前補提名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為中選會委員,引發學者專家在立法院公聽會上激辯其適任性。立法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就此召開公聽會。
反對意見認為,中選會為獨立機關,法務部政務次長屬政治任命首長,兼任獨立機關委員將破壞制度。開南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指出,檢察體系的政治任命首長兼任獨立機關委員,「絕對不適合」,會使獨立性受制度面挑戰,且過去前例並非政治任命的檢察首長。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更直言,「是不是提名錯了,他應該提名為檢察總長吧」,強調政務次長兼任中選會委員雖依法可行,但獨立性要求與身分衝突。
支持意見則從功能面出發。前中選會委員、律師陳恩民表示,中選會委員法制化前,總統都會提名內政部、法務部次長為當然委員,因法務部主管查賄,業務協調有其需求;本屆提名黃謀信,「無關黨派,是純粹功能性考量」,並建議可修法將相關部會首長改為「列席」委員會議,而非「兼任」委員。
輔仁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姚孟昌則呼籲立法院儘速行使同意權投票,讓中選會委員數達9至11人,以確保選務公正客觀,避免行政權獨斷。
中時電子報報導,學者擔憂此提名恐影響中選會獨立性,並質疑「是不是提錯」[2]。
(新增今日新聞、公視新聞、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0)日進行中選會補提名人選審查,朝野立委聚焦法務部政次黃謀信兼任委員的角色衝突,以及南韓選票短缺對台灣的啟示。
民眾黨立委洪毓祥質詢時建議黃謀信「破釜沉舟」辭去政務官,以彰顯獨立決心。黃謀信回應,《中選會組織法》規定委員為「無給職兼任」,是制度使然;並強調自己擔任檢察官30年,核心價值就是獨立性,在法務部查察賄選的角色不會因到中選會就產生質變[6]。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則表示,政務官依法執行行政任務、中選會是獨立機關,「這兩個角色會不會衝突」,將是黨團行使同意權的考量重點[3][1]。
民眾黨立委許忠信質詢時大讚,本次補提名的沈淑妃、蔡維哲、黃謀信三人「比上次優質太多,都是法界菁英」,肯定嚴格審查發揮作用[4]。
針對南韓地方選舉選票短缺爭議,副主委被提名人沈淑妃說明,南韓問題與海外投票制度有關,選票估計不夠精確;台灣則按選舉權人百分之百印製,有信心不會發生類似情況[5]。對於在野黨推動不在籍投票,沈淑妃認為目前以國內移轉投票較有共識,但不含通訊投票與事前投票,且建議從單一公投先試辦,因九合一選舉選票種類多達8000餘種,實施移轉投票複雜性高[5]。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