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男因金錢糾紛持熱水壺及瓦斯桶打死友人
- 被害人頭顱、顏面骨粉碎性骨折,當場死亡
- 高男犯後否認犯行,未賠償家屬
- 國民法官依殺人罪判處14年10月徒刑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報導)
彰化縣溪州鄉去年7月8日發生一起凶殺命案,52歲男子高士揚因金錢糾紛,在鄭姓友人的住處持熱水壺及瓦斯桶瘋狂毆打陳姓友人,導致陳男頭顱、顏面骨、下頷骨粉碎性骨折,右眼球凹陷,左側第四至第八肋骨後側骨折,當場因中樞神經性休克與急性呼吸衰竭死亡。高男行凶後隨即逃逸,警方翌日將其逮捕到案。
高男在偵訊及審判過程中始終否認犯行,並保持緘默,企圖卸責。國民法官法庭綜合現場勘查、DNA及指紋鑑定、解剖報告、多位證人證述及被告不利於己之供述,認定犯罪事證明確。合議庭認定,被告與被害人為互動密切的友人,僅因金錢糾葛即痛下殺手,雖非預謀犯案,但手段兇殘;且被告素行不佳,犯後面對警察若無其事,全盤否認犯行,未賠償家屬或獲取諒解,態度不佳,昨(20)日一審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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