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公布116年勞檢方針,以源頭防災、承攬管理及職場霸凌防治為三大主軸
- 明年起新增查核事業單位是否建立職場霸凌申訴及調查機制
- 明年7月起抽查營造工地勞工是否持有台灣職安卡
- 塔式起重機等納入危險性機械管理,新增查核挖土機等操作人員訓練
- 擴大列管前3年曾發生重大職災或火災爆炸的高風險廠場
- 勞檢方針因《職安法》7月上路而延遲公布[1]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勞動部職安署今日公布116年度勞動檢查方針,配合7月1日上路的《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制,以源頭防災、承攬管理及職場霸凌防治為三大主軸。職安署綜合規劃組組長曹常成表示,新方針強化事前預防與風險管理,要求事業單位在工程規劃設計階段即完成風險評估,並落實承攬管理責任,避免多層承攬或管理斷層釀災。
因應《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年起勞檢將新增查核事業單位是否建立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公開防治措施,以及訂定並落實職場霸凌防治規範。
此外,明年7月起將抽查進場勞工是否持有台灣職安卡,強化工地進場管理。同時配合修法,將塔式起重機及具搭乘設備移動式起重機納入危險性機械管理,並新增查核挖土機、堆高機及高空工作車等特定機械操作人員是否完成合格訓練。
中時電子報報導指出,依《勞動檢查法》規定,勞檢方針應在前一年6月前發布,勞動部稱因《職安法》7月1日上路而延遲至今天才公布[1]。
明年度勞檢方針也將擴大高風險廠場列管,將前3年內曾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或甲級規模火災、爆炸事故事業單位納入重點監督管理,並持續追蹤改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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