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8年端午連假後,霧峰國小教室驚見兩名國中少女遭綑綁勒斃
- 死者為吳姓與林姓少女,現場無打鬥痕跡,研判熟人犯案
- 警方從氣窗指紋鎖定性侵通緝犯陳志明
- 吳女課本中一封成功嶺情書,查出其與陳志明胞弟陳寶源交往
- 陳志明性侵林女後,兄弟聯手勒斃兩名少女滅口
- 陳姓兄弟均被判處死刑,先後遭槍決伏法
(綜合TVBS新聞、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1988年端午連假後,台中霧峰國小發生駭人聽聞的雙屍命案。一名四年級男童返校後,驚見兩名國中少女被布條矇住眼口、手腳及脖子遭繩索綑綁在教室椅子上,已明顯死亡多時。死者為就讀國三的吳姓少女與國一的林姓少女,兩人為鄰居好友,當日上午共騎腳踏車出門後失蹤。
現場無打鬥破壞痕跡,僅氣窗開啟,檢警研判死者認識兇手,自願攀爬氣窗進入教室。鑑識人員在氣窗上採集到多枚指紋,一名資深刑警比對後發現,其中一枚屬於因性侵案遭通緝的陳志明,其住家距離霧峰國小僅數百公尺。
案情隨後因一封情書取得突破。檢警在吳姓少女課本中,找到一封從台中成功嶺寄出的情書,寄件人為陳志明的胞弟陳寶源,顯示吳女與服役中的陳寶源正在交往。檢警據此鎖定陳姓兄弟檔,先逮捕正在當兵的陳寶源,再循線抓到陳志明。
據調查,陳志明因曾性侵一名少女遭通緝,想透過弟弟的女友吳女約出被害少女報復。案發當天僅吳女與林姓學妹到場,陳志明見林女長相清秀,將兩人綑綁蒙眼後性侵得逞,陳寶源在旁未阻止。事後陳志明擔心兩人報警,主張殺人滅口,兄弟聯手先後以徒手方式將兩名少女勒斃。
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惡性重大,均判處死刑定讞。陳寶源因當時具軍人身分,犯案隔年即被槍決;陳志明則於案發兩年後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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