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髮師A女向熟客借款60萬,合意性交後反告性侵
- 檢方不起訴客戶,客戶反控誣告
- 法院判A女誣告罪6月徒刑,未予緩刑
(綜合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一名理髮師A女因與丈夫分居,自2024年5月至12月間,陸續向熟客林姓男子借款35萬元。2025年1月21日,雙方約定碰面交付另筆25萬元借款,當晚一起吃飯、逛街、飲酒,氣氛曖昧,隨後前往台中市西屯區「悅萊精品旅館」合意發生性行為。
事後林男妻子發現借款,林男要求A女一個月內還款或簽立借據遭拒,遂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獲准。A女未還錢,反而對林男提出強制性交告訴。
案經檢方偵查,認定林男罪嫌不足不起訴。林男反控A女誣告,A女坦承犯行。法院依刑法第172條減輕其刑,但認定A女坦承時間點在檢方不起訴之後,不宜免除其刑。法官審酌雙方有借貸關係,A女不思理性處理,恣意誣告,無端造成林男遭刑事追訴風險,且雙方未能調解,本案誣告為強制性交重罪,不宜緩刑,判處A女6月徒刑。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