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客控除毛師假借拍照強行口交,檢方起訴強制性交罪
- 一審勘驗錄影發現雙方對話平和,男客主動配合,判無罪
- 檢方以男客事後創傷為由提上訴,二審仍駁回
- 二審認定男客指訴有重大瑕疵,情緒反應不足為補強證據
- 全案尚未確定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一名男除毛師遭男客指控,2024年1月在西屯區某美容工作室進行私密處除毛後,假借拍攝作品照,先以手套弄男客生殖器使其勃起,再強行壓制雙手進行口交直至射精。男客事後崩潰表示「沒想到有天我也會被強姦」,精神壓力大到無法出門,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除毛師。
台中地院一審勘驗現場錄影檔案,發現雙方對話平和、互有往來,男客甚至主動調整姿勢配合拍攝,非遭偷拍;且通訊軟體對話顯示,男客是在口交即將射精時才拒絕,難認除毛師有強制性交犯意,判決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主張男客事後心理受創就醫,其母亦證稱其情緒崩潰,且對話中男客確實多次表達「不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不當。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仍認定男客指訴存在多處瑕疵,事後情緒難作為強制犯罪的補強證據,一審判決並無違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全案尚未確定。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