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最高法院解除下級法院禁令,暫時允許川普限制郵寄投票行政命令部分生效
- 裁決以6比3通過,3位自由派大法官反對
- 最高法院認為各州提告「為時過早」,但暗示期中選舉前可再提告
- 民主黨領袖舒默、加州州長紐松及紐約州檢察長均表態反對
- 最高法院未處理另一項阻止郵政署嚴格規定的禁制令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24日以6比3裁定,解除麻薩諸塞州聯邦地區法院先前發布的禁制令,暫時允許總統川普限制郵寄投票的行政命令部分生效,讓他在11月期中選舉前獲得階段性勝利。
川普於今年3月簽署行政命令,指示國土安全部向各州提供「合格選民名單」,並要求郵政署僅對名單上選民投遞郵寄選票,若官員向不符資格選民發放郵寄選票,將面臨司法部優先調查。此舉隨即遭23個民主黨主政州及華盛頓特區提起訴訟,指控其違反憲法中選舉行政權屬於各州的規定。
最高法院多數派在未署名的意見書中指出,地區法院缺乏管轄權來阻止政府嘗試執行該行政命令,各州發起法律挑戰「為時過早」,因為聯邦機構尚未採取具體行動對各州造成實質影響。不過,大法官們強調,此裁決並不代表政府措施必然合法,隨著期中選舉臨近,各州仍可再度提告。
3位自由派大法官對這項裁決表示異議。
聯邦參議院民主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稱這項裁決是「恥辱」,批評川普「希望讓美國人更難投票」。加州州長紐松(Gavin Newsom)表示將另提訴訟。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也痛批「這是一次令人痛心的挫敗,但不會是最後定論」[1]。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並未對法官塔萬尼(Indira Talwani)於8月11日發布的另一項禁制令採取行動。該禁制令阻止美國郵政管理局在全國範圍內執行更嚴格的郵寄投票規定,源自投票權團體提起的另一場訴訟。美國司法部曾敦促最高法院明確表明行動同時適用於兩項禁制令,但大法官並未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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