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6月29日以6比3的保守派多數意見做出歷史性判決,大幅擴張總統對聯邦政府監管體系的控制權,推翻1935年「Humphrey's Executor v. United States」案建立的91年判例,賦予總統解職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NLRB)等20多個獨立監管機構首長的權力。
此案源於川普政府2025年3月開除FTC民主黨籍委員Rebecca Kelly Slaughter,下級法院一度判她勝訴,但最高法院最終裁定總統有權開除多數獨立聯邦機關負責人。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在判決書中指出,凡行使行政權的機構最終都必須向總統負責。
不過,最高法院為聯準會(Fed)保留有限例外,認為貨幣政策長期應免受政治干預,因此Fed具獨特地位;但若理事涉及重大不當行為且獲得合理申辯機會,總統仍可能依法將其免職。
川普在社群平台發文慶祝「重大勝利」,形容這是「歷史性且前所未有」的判決,並稱這是總統權力相關判決中最重要的裁決之一。他隨後在白宮向記者表示,雖然被賦予更多解職權,但未必會進一步大規模開除官員[2]。
自由派大法官Sonia Sotomayor在反對意見中警告,數十個獨立委員會未來恐淪為純粹的行政機構,使廣泛影響美國人民生活的權力集中到總統手中[2]。此判決被視為保守派推動「單一行政權」理念的重要勝利,該理論主張憲法將行政權完全賦予總統,國會不得透過立法讓行政機構脫離總統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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