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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上訴法院裁定 122條款關稅可續徵至7月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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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條款川普美國聯邦上訴法院關稅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美上訴法院裁定122條款關稅在上訴期間可繼續執行
  • 推翻下級法院5月認定該關稅違法的判決
  • 三家已獲免稅的進口商須繼續繳納關稅
  • 關稅預計7月屆滿,除非國會延長效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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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民視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美國川普政府在10%全球關稅的法律戰中取得關鍵勝利。華盛頓聯邦上訴法院週四(11日)裁定,在訴訟進行期間,美國政府可以繼續執行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課徵的關稅,推翻了下級法院先前認定該關稅違法的判決。

這項裁決直接影響三家原本已獲免稅待遇的進口商,包括兩家小型企業及華盛頓州政府,這些單位在上訴期間必須繼續繳納關稅。上訴法院表示,美國已「充分證明」很有可能在這場訴訟中獲勝,允許繼續關稅是「合理的」。

此案源於美國最高法院2月裁定川普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的對等關稅違憲,川普政府隨後轉而引用122條款實施10%全球關稅。今年5月,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裁定122條款關稅也無效,引發新一波上訴。

關於「國際收支逆差」定義的爭論是訴訟核心。貿易法院不認同政府的廣泛定義,但上訴法院認為貿易法院的觀點可能過於狹隘。政府強調,若禁止關稅將破壞總統經濟計劃、打亂貿易談判,並佔用處理退稅申請的資源。

這項關稅預計於今年7月屆滿,除非國會決定延長其效期[1]。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上訴法院認為貿易法院判決「可能存在錯誤」
  • 美聯社稱此為程序性勝利,實質勝訴可能性高
  • 全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 此關稅預計7月24日屆滿,延長須國會批准
  • 川普政府已啟動貿易調查,為重建關稅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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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三立新聞、中時電子報、TVBS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重點在於釐清上訴法院裁決的法律定位與後續發展。上訴法院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在未署名的意見書中指出,國際貿易法院先前裁定川普的關稅違法「可能存在錯誤」[2]。美聯社形容此為川普政府的「程序性勝利」,並認定其「很可能在實質上勝訴」[2][1]。全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2][1]。

此外,此10%全球關稅依據第122條款規定,上限為15%,最多僅可維持150天,預計於今年7月24日屆滿,若要延長須獲國會批准[1]。在期限截止前,川普政府已對大多數貿易夥伴發動兩項貿易調查,試圖重建全面關稅壁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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