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上訴法院裁定122條款關稅在上訴期間可繼續執行
- 推翻下級法院5月認定該關稅違法的判決
- 三家已獲免稅的進口商須繼續繳納關稅
- 關稅預計7月屆滿,除非國會延長效期[1]
(綜合自由時報、民視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美國川普政府在10%全球關稅的法律戰中取得關鍵勝利。華盛頓聯邦上訴法院週四(11日)裁定,在訴訟進行期間,美國政府可以繼續執行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課徵的關稅,推翻了下級法院先前認定該關稅違法的判決。
這項裁決直接影響三家原本已獲免稅待遇的進口商,包括兩家小型企業及華盛頓州政府,這些單位在上訴期間必須繼續繳納關稅。上訴法院表示,美國已「充分證明」很有可能在這場訴訟中獲勝,允許繼續關稅是「合理的」。
此案源於美國最高法院2月裁定川普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的對等關稅違憲,川普政府隨後轉而引用122條款實施10%全球關稅。今年5月,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裁定122條款關稅也無效,引發新一波上訴。
關於「國際收支逆差」定義的爭論是訴訟核心。貿易法院不認同政府的廣泛定義,但上訴法院認為貿易法院的觀點可能過於狹隘。政府強調,若禁止關稅將破壞總統經濟計劃、打亂貿易談判,並佔用處理退稅申請的資源。
這項關稅預計於今年7月屆滿,除非國會決定延長其效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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