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貸利息調降方案8月1日起實施
- 在學期間全面免息,畢業後寬限期延長至2年
- 畢業後還款利率由1.775%降至0.775%
- 約53.6萬名大專生已受惠各類助學方案,占51.9%
- 立委提案擴大助學措施,教部稱現行法規可調整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報導)
為減輕學生負擔,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1)日審查大學法、專科學校法及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草案,多位立委提案主張擴大就學協助措施,包括放寬學貸資格、政府負擔利息、延長還款寬限期,以及將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納入貸款項目。
教育部次長朱俊彰表示,立委提案方向與教育部一致,現行法規已具備調整空間。總統賴清德5月27日已宣布新一波學貸改革,自今年8月1日起實施「學貸利息再調降」方案,包括在學期間全面免息、畢業後還款寬限期由1年延長為2年,以及畢業後開始還款者由政府補貼1%利率,學生實際負擔利率將由1.775%降至0.775%。
朱俊彰指出,113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約103.3萬名學生中,透過各部會助學措施、學雜費減免、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等,已有約53.6萬人受惠,占全體學生約51.9%。其中私立大專學生每年最高可獲3.5萬元學雜費補助,經濟弱勢學生另可再獲1.5萬元至2萬元補助。
針對立委提案建議家庭所得淨額適用稅率12%以下家庭免納學雜費、最低20%家庭免學費,以及將「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入法等,朱俊彰表示現行制度已可推動,相關精神與教育部逐步擴大照顧對象的政策方向一致。對於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納入貸款項目,以及增列對家庭所得下降或突發經濟困難學生的協助規定,朱俊彰表示目前透過授權法規及專案措施已可提供協助,未來將依學生需求適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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