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孫安佐(現名孫建豪)因在河堤旁測試噴火槍,遭檢警搜索,法官裁定涉及《公共危險罪》、《恐嚇公眾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5項重罪,有串證之虞,已遭羈押禁見[1]。檢警搜索時,除發現噴火槍外,還查獲一把霰彈槍及一把模擬槍。兩把槍枝外型宛如真槍,專案小組檢視後發現槍管已通,已送交鑑定是否具殺傷力。若確認具殺傷力,孫安佐將觸犯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面對檢警追問槍枝來源,孫安佐態度從容,僅稱是某暱稱友人所有,並非他的槍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