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孫安佐槍枝鑑定具殺傷力 涉槍砲重罪最重判10年

已沉寂
1報告12篇8家追蹤自
孫安佐孫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狄鶯翁栢垚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孫安佐住處查扣的霰彈槍經鑑定確認具殺傷力
  • 全案由噴火槍風波升高為槍砲重罪,最重可判10年
  • 孫安佐供稱槍枝是友人寄放,來源待釐清
  • 孫家緊急更換律師團,由翁栢垚三度接手辯護
  • 孫鵬低調回應稱是家事,不便干涉
  • 狄鶯未再回應,精神狀況受關注[5]
  • 檢警另傳喚邱姓男子及江姓攝影師,各2萬元交保[7]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三立新聞等6家媒體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日前因在社群發布自製「火箭槍」測試影片,遭檢警調查並收押。檢警5月16日搜索其住處時,除查扣噴火槍頭外,另起出1把霰彈槍及1把模擬槍。經刑事局鑑定,該霰彈槍確認具有殺傷力,全案由噴火槍風波升高為槍砲重罪偵辦。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未經許可持有或寄藏具殺傷力槍砲,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700萬元以下罰金;若涉及製造、販賣或運輸,則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孫安佐否認霰彈槍及模擬槍為其所有,供稱是友人寄放,但友人身分及槍枝來源仍待釐清。檢警另傳喚綽號「秋偉」的23歲邱姓男子及22歲江姓攝影師「佑子」到案,訊後依槍砲罪嫌各以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7]。

面對案情急轉直下,孫家火速更換律師團,由律師翁栢垚接手辯護。翁栢垚過去曾三度為孫安佐處理類似案件,包括2018年美國製槍案、2024年信義區槍型打火機案,以及本次霰彈槍案[6][1]。

孫鵬透過經紀人低調回應:「鵬哥謝謝大家關心,這個是鵬哥的家事,公司不便干涉太多,謝謝。」[6][5][4]狄鶯除在520自我喊話要多愛自己外,對兒子案件未再回應,精神狀況令人憂心[5]。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