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噴火槍案首開庭 穿《孤獨搖滾!》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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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改名孫健豪)因涉嫌持有具殺傷力槍枝及自製噴火槍測試並上傳影片,遭士林地檢署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士林地院今(30)日上午首度開準備庭,孫安佐在律師陪同下提前半小時於9時30分抵達士院,面對記者提問「有什麼話要說?」他手摸鼻子、沉默不語步入法院。
孫安佐今日身穿日本動漫《孤獨搖滾!》(ぼっち・ざ・ろっく!)圖案T恤、鴨舌帽、短褲出庭,該動漫描述一名內向少女加入樂團成長的故事,在動漫圈擁有高人氣[2][1]。
回顧案情,孫安佐今年5月17日遭羈押禁見,檢警在其北投住處及車內查扣空氣鋼瓶、汽油桶、肩負式噴火裝置,以及具殺傷力的非制式霰彈槍1支、仿克拉克模擬槍1支,另在其他處所查獲英國DAYSTATE廠製PULSAR型5.5mm制式空氣槍1支[2]。孫安佐在偵查中坦承自2017年起組裝噴火裝置測試,並於2018、2019年間透過臉書以1至2萬元價格向網友購買槍枝並試射,但辯稱不知霰彈槍與空氣槍具殺傷力[2]。
6月29日士檢起訴移審後,士院召開接押庭。孫安佐僅坦承未經許可持有模擬槍,否認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部分槍枝具殺傷力等罪名,強調「拍影片順便做實驗,都選在沒有人車的場所」,且影片有附設警語「安全第一、請勿模仿」,並質疑槍枝鑑定結果,希望能再送鑑定[3]。
法官審酌全案已偵查終結、主要證據已保全,認定孫安佐涉犯起訴書所有罪嫌疑重大,但考量其曾遭羈押一段時間,應已受相當警惕,裁定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共犯、證人接觸[3][1]。孫安佐當天由父親孫鵬辦保後步出法院時曾對媒體表示:「我從來沒有傷害過任何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3][1]。今日首開準備庭,法庭攻防正式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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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壹蘋新聞網、聯合報、TVBS新聞等6家媒體報導)
今日庭訊焦點為孫安佐全面否認恐嚇公眾及公共危險罪,僅坦承持有模擬槍,並透過律師質疑警方搜索程序違法及槍枝鑑定結果。
孫安佐辯稱,拍攝噴火槍影片是為衝流量賺取酬勞,影片已加註警語,無恐嚇意圖;測試地點均選在偏僻處、深夜時段,事前確認無人車,無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犯意。同案被告、前經紀人陳昱中當庭改口否認犯罪,稱遭孫「半強迫」協助拍攝,因現場偏遠無法離開[8][4]。
律師翁栢垚主張,5月18日警方第二次搜索時,孫鵬雖同意但非屋主,孫安佐房間屬其獨立管領空間,質疑同意搜索合法性,主張扣得空氣槍無證據能力[7][5]。槍枝部分,孫稱霰彈槍為第二代氣動式、無撞針,空氣槍電子控制系統可能異常,請求重新鑑定;檢方則以鑑定程序完備反對重驗[7][3]。
法官庭末整理爭點,包括兩人是否具公共危險及恐嚇公眾故意、槍枝是否改裝及具殺傷力、搜索合法性等,是否重驗槍枝由合議庭評議決定。庭後孫安佐未受訪,上車前對鏡頭比「YA」手勢後隨父親孫鵬離去[8][4]。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