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安佐前經紀人朱翊銘因襲警遭判刑2月
- 2024年6月警方搜索孫安佐住處時,朱翊銘拉扯員警致傷
- 朱翊銘將扣案手機丟入馬桶,依妨害公務、傷害罪起訴
- 孫安佐持有之瓦斯火槍鑑定無殺傷力,獲不起訴處分
- 全案可上訴,得易科罰金6萬元
孫安佐前經紀人襲警判刑2月
已沉寂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傷害罪台北地院妨害公務孫安佐朱翊銘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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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藝人孫鵬與狄鶯之子孫安佐(改名孫建豪)的前經紀人朱翊銘,因2024年6月警方搜索孫安佐住處時,為阻攔搜索而與員警發生肢體衝突,台北地院今(25)日依傷害罪判處朱翊銘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事件起於2024年6月15日,孫安佐與朱翊銘現身台北市信義區某夜店,朱翊銘身上被發現持有瓦斯火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隔日,兩人再次抵達信義區夜店,孫安佐手持瓦斯火槍並揚言「實測」,引發側目。檢警於6月19日搜索孫安佐與朱翊銘住處,查扣疑似火藥粉末及遊戲長槍,經鑑定後確認無殺傷力,孫安佐獲不起訴處分。然而,搜索過程中朱翊銘不配合,在台北市大安區通化街住處與鍾姓員警拉扯,造成鍾警肩膀挫傷,並將扣案行動電話丟入馬桶,遭依妨害公務、傷害罪起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