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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噴火案 攝影師控前經紀人4次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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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孫安佐攝影師火槍案重讀天月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孫安佐噴火案攝影師江廷佑發片控前經紀人重讀4次失職
  • 重讀全程知情未阻止,還協助倒煤油
  • 現場無任何防護衣或滅火設備
  • 攝影師曾兩度提醒法規問題,重讀僅回覆加警語即可
  • 重讀為搶流量提前於5月8日上片,違反5月14日約定
  • 出事後重讀秒請辭切割,攝影師批其「背骨」
  • 攝影師稱孫安佐本性不壞,但過於執著跨越界線[2]
  • 重讀至截稿前尚未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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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壹蘋新聞網等4家媒體報導)

孫安佐(孫健豪)5月中旬因在河堤試射自製火槍,遭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槍砲等罪起訴,羈押42天後,6月29日獲裁定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交保當晚,其前經紀人「重讀天月」陳昱中隨即宣布請辭,稱「沒辦法百分之百控制安佐,真的太麻煩了」。

負責掌鏡的攝影師江廷佑(佑子)7月3日凌晨在Threads連發多支影片,公開對話紀錄,指控重讀在整起事件中至少有4次機會可阻止卻放任,出事後又第一時間切割。

攝影師指出,4月22日拍攝當天,孫安佐不照腳本走,決定即興演出,出現火槍環節。重讀從孫安佐帶火槍出門、現場組裝、倒入煤油全程知情且在旁協助,卻未制止。重讀曾稱有拍攝火槍經驗,但現場完全未準備防護衣或滅火設備。影片剪輯完成後,攝影師曾兩度傳訊提醒重讀確認法規問題,重讀僅回覆「覺得加上警語就可以」[3]。雙方原約定5月14日發布影片,重讀卻為搶流量,提前於5月8日公開孫安佐手持火槍的素材[1]。

攝影師感嘆,孫安佐本性不壞,只是過於執著想證明自己,跨越了法律界線[2]。至截稿為止,重讀尚未公開回應相關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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