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市115年度屋頂光電補助,一般型最高30萬元
- 自發自用加裝ATS者,補助提高至每瓩2萬元,單棟最高200萬元
- 光電模組須可承受5,400Pa風壓(約17級風)
- 2025年底屋頂型光電備案容量年增10.88%,占全市光電44%
- 2025年新增光電中81%來自屋頂型
- 違建屋頂須經安全審查,設置光電不會就地合法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市政府推動115年度「補助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一般屋頂型光電設備補助每瓩3,000元,最高30萬元;若採自發自用、餘電躉售並加裝自動電源切換開關(ATS)者,補助提高至每瓩2萬元,單一建築物最高可補助200萬元。
市長黃偉哲表示,推動能源轉型不僅追求量能,更要兼顧建築安全、結構設計與都市防災韌性。經發局長張婷媛指出,經濟部今年3月已修正「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強化小型屋頂型光電安全管理,包括光電模組須可承受5,400Pa風壓(約抵禦17級強風),完工後應定期檢驗維護。
聯合報報導,截至2025年底,台南屋頂型光電備案容量達2,194.6MW,年增10.88%,占全市光電裝置量約44%;2025年新增264MW中,81%來自屋頂型光電,已成為再生能源成長主力。經發局今年將辦理12場說明會。
針對合法建物屋頂既有違章建築,經發局強調,須依中央「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辦理,經工務單位確認不影響公共安全且取得「違章諮詢表」合格證明及專業技師簽證,始得申請;設置光電系統不會使違建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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