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TVBS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未成年無照騎乘機車問題持續引發關注。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調查發現,高達6成青少年無照騎車是為了解決移動需求,而非玩車。警政署舉發件數從2024年1萬1,988件增至2025年1萬3,754件,2026年1至5月已達7,427件,突破去年總數一半。不過交通部公路局事故死傷數則逐年遞減,2023年3萬9,329件,2024年降至2萬4,858件,2025年再降至1萬9,047件,今年1至5月為3,174件[1]。
為遏止無照駕駛,政府自今年1月31日起提高罰鍰,機車無照最重罰3萬6,000元、汽車最重罰6萬元,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扣繳牌照,車主也須連坐罰。累犯累計期間由5年延長至10年且罰鍰無上限,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1]。
針對降低考照年齡的討論,苗栗縣長鍾東錦曾於2024年建議將機車考照年齡下修至16歲,以解決偏鄉通勤問題。交通學者鍾易詩認為,若跟進下修,前提是必須先建立完善的漸進式考照(GDL)制度,分3階段逐步開放路權,包括限制夜間行駛、乘客人數及要求零違規紀錄等[1]。
聯合報專欄則提出反對觀點,認為降低考照年齡只是讓「無照」變「有照」,未必能降低事故。該文指出,16至18歲未成年人的判斷能力、風險意識仍在發展,考照只能證明基本駕駛技術,無法保證成熟的交通素養。此外,不少無照騎車是在家長默許下發生,部分家長基於通學、打工或同儕認同而放任。該文主張,政府應改善偏鄉公共運輸、推動自行車友善環境,而非降低考照門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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