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豐原美容館暗藏應召站,男警喬裝嫖客查緝
- 陳姓應召女脫衣時見警身分,拉扯抓傷員警胸口
- 陳女從社維法送辦升級為傷害、妨害公務罪
- 鍾姓老闆依妨害風化罪判3月,陳女傷害罪判2月
- 兩人皆可易科罰金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豐原區一間瘦身美容館暗藏春色,實際經營應召站。鍾姓負責人於2025年7月開業,容留陳姓女子等人賣淫,每次收費1900至3200元,並透過通訊軟體在網路攬客。
警方去年10月8日由男警喬裝嫖客,以3000元與鍾男約定後進入房間。陳女脫衣時員警表明身分,陳女驚慌與員警拉扯,長指甲抓傷員警胸口。持搜索票員警隨後進入查扣證物,將兩人送辦。
檢方認定陳女拒絕配合、與員警拉扯,涉犯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從重以傷害罪論處。台中地院審酌,兩人犯後坦承犯行,鍾男依妨害風化罪判刑3月,陳女依傷害罪判刑2月,均可易科罰金。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