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陳男近10年3度酒駕騎車,累欠罰鍰81萬元
- 執行署發現他經濟弱勢且有酒癮,協助轉介戒治
- 陳男出獄後在工地工作,已同意分期繳款
- 執行署籲有困難民眾主動尋求協助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花蓮一名40多歲陳姓男子近10年間3度酒後騎機車遭查獲,累計積欠酒駕罰鍰81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執行交通違規專案時,發現他生活困頓且有酒癮問題,除依法追繳欠款外,也協助轉介酒癮治療,並規劃分期繳納方案。
陳男曾於110年8月及9月、以及114年3月,分別在台9線、花蓮市海濱街及福光街一帶酒後騎車遭攔查,3次分別遭裁罰18萬元、27萬元及36萬元。由於逾期未繳納,案件移送行政執行。
執行人員發現,陳男過去曾多次涉及公共危險案件,也曾因其他刑事案件入監服刑,長期處於就業不穩與經濟弱勢狀態,且身體略有殘疾。他出獄後積極謀職,目前在工地從事勞力工作,並坦言對過去酒駕行為相當懊悔。經執行人員耐心關懷與溝通後,陳男同意接受酒癮戒治轉介,並提出分期清償計畫。
花蓮分署長蔡英俊表示,酒駕及毒駕不僅觸法,更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分署將持續配合法務部推動交通執法專案,加強辦理酒毒駕、交通違規、使用牌照稅及ETC通行費等欠費案件執行作業。他也呼籲,民眾若因經濟因素無法一次繳清欠款,或有就業協助、社福資源及酒癮治療需求,可主動向花蓮分署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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