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女騎士搶快右轉後鬼切內車道,撞車成植物人臥床1年亡
- 駕駛被依過失致死起訴,法院勘驗監視器後判無罪
- 法院認定駕駛僅搶黃燈非闖紅燈,仍有路權
- 女騎士從右轉到碰撞僅1秒餘,屬重大違規難以防範
- 車禍與死亡有因果關係,但肇事責任在女騎士
(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4家媒體報導)
彰化員林市2024年4月24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陳姓婦人騎機車與施姓駕駛的自小客車碰撞,重傷成植物人,臥床逾1年後因併發肺炎死亡。施男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肇事責任在陳婦,判決施男無罪。
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施男接近路口時號誌由黃燈轉紅,紅燈亮起時車頭已極接近斑馬線,顯已通過停止線,至多屬「搶黃燈」,並非闖紅燈,仍有路權可繼續通過路口。
關鍵在於陳婦的行為:她在綠燈尚未亮起時即搶快右轉進入中山路外側車道,隨即開啟左方向燈,突然往左切入內側車道,從進入外側車道到碰撞發生僅約1秒餘。法院認為此舉屬重大違規,難以期待一般駕駛人及時閃避,不能認定施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的過失。
關於死亡因果關係,法醫鑑定指出陳婦原有心臟疾病史,車禍傷勢及後續併發症加重身體負荷,與死亡結果仍有因果關係。但肇事責任既不在施男,法院因此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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