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結車綠燈起步撞死闖紅燈婦人,司機一審判無罪
- 法官認定司機反應時間僅數秒,難以預見行人違規
- 行車事故鑑定會判定行人闖紅燈斜穿為肇事主因
- 檢方主張司機未查看輔助鏡,判決仍認定無過失
(綜合三立新聞、壹蘋新聞網報導)
2024年5月9日上午7時20分,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三段與管厝街口發生死亡車禍。42歲林姓聯結車司機停等紅燈,號誌轉綠後剛起步,71歲陳姓婦人闖紅燈斜穿馬路,遭聯結車輾過,送醫不治。林男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彰化地院一審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林男辯稱,當時綠燈起步,陳婦從車頭前方跑過,他在駕駛座上根本看不到人。檢方則認為聯結車右前方設有輔助鏡可看清盲區,林男疏未查看,逕自起步才撞死人。
法官勘驗監視器及行車記錄器畫面後認定,林男反應時間僅數秒,陳婦緊貼車頭過馬路,客觀上難以要求司機在短時間內察覺周遭所有動靜;且林男綠燈起步,視野及注意義務本在前方,要求透過輔助鏡確認四面八方安全無虞才前行「強人所難」。行車事故鑑定會也認定,陳婦闖紅燈且跑步斜穿道路為肇事原因,林男無肇事因素,因此判決無罪。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