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京華城土地扣押 鼎越第4度抗告成功

已沉寂
1報告4篇4家追蹤自
京華城北檢柯文哲高等法院鼎越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北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北院第4度裁准
  • 鼎越公司第4度抗告,高院第4度撤銷發回
  • 高院認定北市府已撤銷容獎,不法利得是否仍存在待釐清
  • 北市府函覆撤銷處分仍在訴願程序中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圖利,使鼎越開發公司獲取20%容積獎勵之不法利益,估算金額約121億餘元。為保全日後追徵,北檢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京華城現址土地,北院第4度裁准,但鼎越公司再度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於9月15日撤銷北院更三審裁定,第4度發回更裁。高院裁定理由指出,台北市政府已於今年5月22日撤銷京華城細部計畫案,且溯及自2021年11月2日零時起生效。高院認為,鼎越公司是否仍能取得該20%容獎、是否仍具有經濟上處分權限的財產利益,已非無疑。

此外,高院函詢北市府該撤銷處分是否已確定,北市府函覆指出,受處分人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已於6月18日遞交訴願書,目前正由內政部訴願程序中。高院因此認定,檢方聲請扣押所依據的不法利得是否仍存在、數額及範圍為何,均尚未確定,攸關扣押原因與必要性判斷,有待進一步究明。原審未及斟酌即裁准扣押,非屬妥適,故撤銷發回。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