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選會公告中配參選須繳除籍證明滿10年
- 陸委會稱此為依兩岸條例正本清源,無政治考量
- 國台辦批限縮中配參政權,稱「不存在國籍問題」
- 國台辦另回應兩岸教師交流爭議,批民進黨製造綠色恐怖[1]
(綜合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上週公告,原中國籍人士申請登記為我國公職候選人前,須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起滿10年,才具備登記資格。中選會表示,將查詢候選人是否有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註記及其繳附日期,且是否已在台灣設籍滿10年。
陸委會此前強調,此調整非針對個案,而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自1992年法令施行以來,確實存在部分原籍中國人士未完成除籍的情況,因此有必要透過制度正本清源,並無政治考量。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張晗今日在例行記者會反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兩岸同胞是一家人,根本不存在所謂國籍問題」。張晗批評,民進黨當局出於「台獨」本性,長期打壓欺凌中配群體,變本加厲限縮參政權利,不得人心,必然遭到兩岸同胞反對。
此外,ETtoday新聞雲另報導,陸方舉辦的「兩岸青年教師北疆行」活動近日被指控涉及統戰,台灣青年教師可低價參加。我教育部表示,已多次發函提醒學校不得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的合作行為。張晗回應,民進黨當局動輒給兩岸正常教育交流扣帽子、設障礙,包括禁止台灣院校與暨南大學等10所學校交流,目的都是操弄「反中抗中」、製造「綠色恐怖」[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